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我国发展面临多重困难和严峻挑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以坚定的信心和非凡的勇气,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好,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着力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围绕激发市场活力,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聚焦提质增效,推动产业创新升级;着眼开拓发展空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紧扣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依法行政和治理方式创新。2016年,重点做好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深挖国内需求潜力,开拓发展更大空间;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实现合作共赢;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着力扩大就业创业,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托底帮扶,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办好特殊教育,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加快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做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指出,2015年,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开始规范建立,20个省市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800多万残疾人受益。为残疾人服务设施数达到4024个,符合预期目标。2016年,强化社会保障关键环节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和困境儿童服务与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完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养老、公共体育、残疾人康复和托养、社会福利、基本殡葬等服务设施。
《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指出,2015年,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加大对低保对象、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2016年,支持地方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在第六十六章“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中规定,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切实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公平参与并更多分享发展成果。在第三节“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中规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制度。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服务。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重点康复工程。建设康复大学,培养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在社会关爱行动计划中规定扶残助残内容,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在其他章节还规定,提升残疾人群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条件保障和教育质量;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肿瘤、精神疾病防控、儿科等薄弱环节;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制度;做好北京2022年冬季奥运会筹办工作;严禁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健全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的文化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