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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残联召开全区重残人员重评工作部署会
日期: 2018-05-04 浏览次数: 1 字号:[ ]

5月3日上午,区残联召开持证满五年重度残疾人重评工作部署会,全区各镇街园区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等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持证满五年重残重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是落实精准帮扶、实现公平公正惠民的重要方面,是清理假、错、空残疾人证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相关法规的必要举措;要深入群众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获得广大残疾人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各镇街园区和村、社区要做好针对各种情况的信访应急预案,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

据悉,凡持有我区二代证满5年的(持证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视力、肢体、智力、精神类一级、二级残疾人,均须重新接受残疾评定。参与重评对象,须于5月10日前,持身份证复印件、原残疾人证、2寸近期彩照1张,到各村(社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领取《重度残疾人重评通知》。6月15日前,重评对象按照各镇街的时间安排,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重评。6月30日前,重评结果在残疾人所在村(社区)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重评对象的残疾类别、等级发生变化的,由各村(社区)负责将《重评结果告知单》送达本人或其监护人。若重评对象对重评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评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接受残疾评定,该评定结果为最终结论。所有工作将在8月31日前全部完成。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逾期未参加重评的,将不再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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